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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8924.5-2020.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-Part 5 : Shock test.
范围
GB/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(起飞重量为0.25 kg~150 kg)系统(含飞行器和地面站)冲击试验要求和方法,包括试验条件、试验设备和仪表、试验过程、试验中断和恢复、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。
GB/T 38924.5适用于在运输、装卸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冲击环境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(起飞重量为0.25kg~150kg)系统(含飞行器和地面站),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是否能承受冲击环境的影响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38924.1-2020民 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:总则
3试验条件
3.1飞行冲击试验条件
试验条件优先选用实测值,如无实测,飞行冲击试验量值可参考表1。波形采用后峰锯齿波,后峰锯齿冲击脉冲的形状及其容差极限见图1。
3.2自由跌落试验条件
按照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跌落高度,跌落高度是指受试设备在跌落前悬挂着的时候,试验表面与离它最近的样品部分之间的高度,具体条件如下:
25 mm、50 mm、100 mm、250 mm、500 mm、1 000 mm,其中25 mm、100 mm、500 mm、1 000 mm为推荐值。
3.3 受试设备
受试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:
a)受试设备技术状态应与提交的产品资料内容相符;
b)受试设备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,受试设备数量至少为1套;
c)受试设备应有企业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