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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8924.6-2020.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-Part 6: Vibration test.
1范围
GB/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(起飞重量为0.25 kg~150 kg)系统(含飞行器和地面站)的振动试验要求和方法,包括试验条件、试验设备和仪表、试验过程、试验中断和恢复、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。
GB/T 38924.6适用于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振动环境的民用轻小型(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.25kg且不大于150 kg)多旋翼无人机系统、固定翼无人机系统、无人直升机系统和车载式地面站,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承受振动环境的影响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35018民用无人 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
3试验条件
3.1受试设备
3.1.1 受试设备要求
受试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:
a) 受试设备技术状态应与提交的产品资料内容相符;
b) 受试设备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,受试设备数量至少为1套;
c)受试设备应有企业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。
3.1.2 设备分类
按照GB/T 35018中的要求,按照构型将试验设备分为以下类别:
a) 多旋翼无人机系统,确定为A类设备;
b) 固定翼无人机系统,确定为B类设备;
c)无人直升机系统,确定为 C类设备;
d)地面站(车载),确定为 D类设备。
3.2振动试验类别
不同设备类别、动力形式无人机系统的振动试验类别详见表1。